发放工资和计提工资怎么做账科目核算
发放工资的账务处理
企业实际发放工资时,需冲减前期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若代扣个税、社保个人部分及住房公积金,同步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代扣社会保险费”“其他应付款——代扣住房公积金”等明细科目;
实际发放净额=应发工资总额-代扣代缴款项。
该环节体现权责发生制下的现金流兑现,不产生新费用,仅完成负债清偿。
计提工资的账务处理
月末按权责发生制确认当期人工成本,无论是否发放均须计提。
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对应成本费用科目,
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同时计提社保(单位部分)与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其会计分录为:借记相关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计提总额=工资总额×(1+单位社保费率+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
其中社保费率依各地政策而异,常见区间为16%~24%,公积金比例通常为5%~12%。
常见问题
制造业企业如何区分计件工资与计时工资在成本归集中的科目选择?答:计件工资直接计入“生产成本——直接人工”,计时工资需按工时分配至各产品;辅助车间人员工资计入“制造费用”,经分配后转入产品成本。
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支出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还是“主营业务成本”?答:劳务派遣员工的费用本质为服务采购,企业支付给劳务公司的款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管理费用”,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也不计提社保与公积金。
小微企业实行季度申报个税,月度计提工资时是否仍需预提个税?答:是。个税计提义务以“取得所得时间”为准,非申报时间;每月工资发放前即产生纳税义务,须按累计预扣法计算并计提“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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