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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工资记账凭证例子有哪些科目和内容呢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26/07/22 08:19:0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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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工资记账凭证的科目与内容解析

计提工资是指企业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在会计期末确认尚未实际发放但已归属当期的职工薪酬义务。

其核心凭证体现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增加与相关成本费用科目的结转。
借方通常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在建工程等,具体取决于员工所属部门及岗位性质;贷方统一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明细科目。
例如:某制造企业月末计提生产工人薪资80,000元、车间管理人员15,000元、行政人员20,000元,则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 80,000
  制造费用 15,000
  管理费用 2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15,000
凭证附件需包括工资计算表、考勤记录及审批单,确保真实性与可追溯性。

常见问题

建筑企业项目部异地用工,计提工资时是否需区分“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与“应付职工薪酬——劳务派遣费用”?

答:需严格区分。自有员工工资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而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用工的款项属于劳务外包支出,应计入“应付账款——××劳务公司”,不可混入职工薪酬核算,否则影响社保缴费基数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合规性。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人员工资计提后,能否全额加计扣除?

答:可加计扣除的是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研发人员工资薪金,且须在“研发支出”科目归集;计提未支付部分不得加计扣除,须待实际发放并完成个税代扣申报后,凭银行回单、个税完税证明等资料据实享受,加计扣除比例为120% × 实际发生额(现行财税〔2023〕7号政策)。

民办非企业单位(如学校、医院)计提工资是否适用《企业会计准则》?

答:不适用。应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计提时借记“业务活动成本”或“管理费用”,贷记“应付职工薪酬”,但不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且“应付职工薪酬”下不设“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明细,相关支出需单独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并专户管理。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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