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工资社保记账凭证怎么做账的呢
计提工资社保的会计处理逻辑
企业每月需根据实际工资发放计划及社保政策,对尚未支付但已发生的人工成本进行权责发生制确认。

工资计提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社保(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由单位承担部分,按当地缴费基数与比例计算,公式为:
单位社保计提额 = 缴费基数 ×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代扣部分不计入费用,仅作为负债过渡,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记“其他应付款——代扣社保/个税”;
月末结账前须确保“应付职工薪酬”总账与明细账一致,且计提数与社保申报表、个税扣缴表逻辑勾稽。
常见问题
制造业企业按计件工资计提时,如何匹配生产成本归集与社保分摊?答:计件工资应按当月完工产品工时或产量占比,将工资及对应单位社保费用分摊至“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人工”,辅助核算需细化到车间与产品线。
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与社保,是否纳入本单位“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答:不纳入。派遣员工的工资及社保由劳务公司结算,本单位仅确认服务费支出,借记“管理费用——劳务费”,取得专票可抵扣进项税,不得列支职工薪酬相关费用。
小微企业享受社保缓缴政策期间,计提凭证是否仍需全额反映?答:是。缓缴不等于免缴,会计上仍须按权责发生制全额计提,贷方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同时在备查簿登记缓缴期限及金额,待实际缴纳时冲减应付余额。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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