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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工资社保会计科目怎么做账的呢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26/07/20 13:24:5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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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工资与社保的会计处理逻辑

企业每月需按权责发生制计提尚未发放的工资及对应社保费用。


工资计提时,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社保部分(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由单位承担的部分,借记相同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个人承担的社保与个税,统一通过“其他应付款——代扣社保/代扣个税”核算,不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贷方总额
计提总额=应发工资+单位负担社保+单位负担公积金(如适用),其中:
单位社保缴费额 = 缴费基数 × 单位缴费比例(例如:养老保险16%、医疗保险7.5%等,依各地政策浮动)。

常见问题

制造业企业按计件工资计提时,如何确定当月应计提工资总额?

答:依据当月已确认完工入库或已交付产品的实际产量、约定单价及考核系数计算应发工资,同步匹配生产工时与社保缴费基数,确保“应付职工薪酬”明细科目归集准确。

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与社保,是否纳入用工单位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答:不纳入。用工单位仅就支付给劳务公司的服务费确认“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社保与工资均由派遣单位计提并申报,账务处理主体为劳务派遣公司。

小微企业享受社保缓缴政策期间,计提分录是否仍需反映单位应承担部分?

答:仍须计提。缓缴是缴费义务的时间延后,非义务免除,会计上仍需按权责发生制确认负债,借记相关费用,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并在报表附注中披露缓缴事项及到期偿付安排。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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