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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条件,汇算年度内从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应当于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五个步骤即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完成申报,赶紧学起来。
1.在浏览器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录,或者输入证件号、密码登录系统。

2.登录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C表)】开始申报。

3.申报年度选择【2025】,点击【确定】。

4.系统自动获取税款所属期、被投资单位信息,核对无误后,在“汇总地”下拉选择汇算地,点击【下一步】。

5. 系统会自动从前期填报的“经营所得(B表)”获取所有被投资单位相关数据,自动计算出汇总申报后的“应补(退)税额”。您可对“计税明细”相关项目进行仔细核对,还可以在本界面补充填写需要调整的数据。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申报成功,若是应补税款,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点击【立即缴款】,选择一种缴款方式进行缴款。
申报成功后,若需退税,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点击【申请退税】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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