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新鲜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与《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须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2、佐证材料需体现工作经历、理论水平、业绩成果,须真实、完整、可追溯;
3、所有材料须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提交,严禁上传涉密内容。

1、总结须聚焦近5年主责主业,突出解决复杂会计问题的能力;
2、业绩须有对应佐证(如制度文件、项目签报、审计报告、系统截图等);
3、同一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多人合作成果须注明个人贡献比例及证明人。
1、资历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以社保缴纳记录为重要依据;
2、人事、社保、劳动关系不一致的,按社保参保地财政部门申报;
3、正高级申报材料认定截止为2026年5月21日,高级为2026年6月16日,超期业绩不予认可。
答:正高申报期为5月6日9:00–5月21日16:30,高会为6月1日9:00–6月16日16:30,时段不重叠,可按需错峰准备。
单位未公示或公示不足5天能否补救?答:可补公示5个工作日并重新上传公示情况说明,但须在管理服务平台如实填写再次公示意见。
电子证书如何下载?答: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管理服务平台“电子证书下载”模块,自行打印,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套餐D大额券
¥
去使用
查看被折叠的评论
被折叠评论包含相似、疑似不友好或无意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