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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紧扣《浙财会〔2023〕6号》要求,突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理论水平、业绩成果三大维度;
2、以《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为核心,按“岗位职责—重点项目—创新成效—量化成果”逻辑展开;
3、所有业绩佐证材料须在2026年5月21日(正高)或6月16日(高会)前完成归档入库,确保与管理服务平台业绩档案库一致。

1、正高级会计师:5月6日9:00—5月21日16:30网报,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2、高级会计师:6月1日9:00—6月16日16:30网报,资历认定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
3、全程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操作,账号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账号。
1、聚焦本人申报材料中的3项标志性业绩,提前梳理政策依据与实施路径;
2、预判评审专家对“业绩真实性”“成果独创性”“财务价值转化”的提问,准备原件核验清单;
3、答辩陈述严格控制在8分钟内,重点说明问题解决过程、团队协作角色、可复制推广价值。
答:不能。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正高与高会申报窗口均仅开放16天且不可延期。
社保地与工作地不一致该向哪申报?答:统一向社保参保地财政部门申报,不以人事或劳动关系所在地为准。
电子证书如何下载?答: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管理服务平台“电子证书下载”模块,自行打印,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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