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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紧扣《浙财会〔2023〕6号》文件要求,重点呈现主持重大财务决策、制度建设或业财融合项目的实证材料;
2、答辩陈述中嵌入近三年内完成的典型业绩成果,如预算管理优化提升率、内控缺陷整改率等量化指标;
3、提前模拟评审专家可能追问的政策依据问题,熟练掌握《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实施办法》核心条款。

1、严格按附件《2026年度网上申报材料要求》归类上传,确保佐证材料与填报内容一一对应;
2、所有业绩材料认定截止时间须在规定节点前:正高为2026年5月21日,高级为2026年6月16日;
3、单位公示必须满5个工作日,且修改后再次提交须重新公示并在线填写公示情况。
1、正高级申报窗口仅开放5月6日9:00至5月21日16:30;
2、高级申报时间为6月1日9:00至6月16日16:30(注意非19:00起);
3、各市审核截止日分别为6月22日(正高)和7月17日(高级),务必预留审核缓冲期。
答:向社保参保地财政部门申报。
材料被退回补正后,单位是否需要再次公示?答:必须重新公示5个工作日,并在平台填写再次公示情况。
评审费未缴会影响结果吗?答:未缴费视同放弃申报,系统将自动终止流程。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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