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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紧扣《浙财会〔2023〕6号》文件明确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与成果”维度;
2、佐证材料须覆盖近5年(截止2026年6月16日),体现主持或主责的财务战略、内控建设、业财融合等实绩;
3、所有材料须真实可溯,严禁上传涉密内容,且需同步更新至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业绩档案库。

1、正高级会计师:2026年5月6日9:00—5月21日16:30登录管理服务平台申报;
2、高级会计师:2026年6月1日9:00—6月16日16:30完成线上提交;
3、单位公示须满5个工作日,修改后须重新公示,资历认定统一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
1、熟读本人《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所附业绩原件,确保能现场核验;
2、预判财政部门现场核实可能提出的岗位职责、项目成效、数据逻辑等问题;
3、关注省级联审复核动态,答辩常围绕材料真实性、成果创新性、理论应用性展开。
答:不能,申报材料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业绩须为近5年有效成果。
社保在杭州但单位注册地在宁波,向哪里申报?答:按社保参保地原则,应向杭州市财政部门申报。
电子证书如何下载?答: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管理服务平台“电子证书下载”模块自行打印。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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