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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2026年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时间为5月25日9:00至6月26日17:00。
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县级市(区)财政局:
为做好本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6]3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同时就我市申报工作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认真贯彻省评审文件精神
202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要求、申报流程、评审条件、收费标准等请按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6]33号)有关规定执行。相关申报材料格式要求和文件请登录苏州市财政局会计之窗下载。
二、申报与审核
2026年度我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形式,申报人员先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审核后再申报。请申报人员在5月25日9:00至6月26日17:00期间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http://czt.jiangsu.gov.cn)“会计综合管理平台”栏目,从“服务入口”选择“高级职称评审”,进入后阅读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解答。因评审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申报人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申报人员审核通过后方可网上缴费。缴费起止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9:00至7月1日24:00,逾期未缴费的,视同放弃申报。
各相关县级市(区)申报人员按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进行申报。登录系统后,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党政职务请填写行政职务,并将相关申报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姑苏区、虎丘区、工业园区申报人员咨询电话:0512-68616751,其他地区申报人员根据财政局要关要求,办理审核事宜。
评审通过人员归档所使用的纸质申报表(一式三份)需加盖各相关县级市(区)人社局专技印章及财政局印章,具体时间和地点请留意“苏州市会计之窗”通知。
三、做好申报工作的组织和初审工作
各相关县级市(区)财政部门要按照《江苏省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74号)及《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人社规〔2024〕3号)要求,及时将评审信息传达给申报人员,认真做好申报辅导工作。以2026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格式要求和江苏省财政厅苏财会[2026]33号(附件)为依据,对送审材料及网络申报信息进行初审,核对申报材料,确保符合申报资格要求,将通过初审的申报人相关信息填入《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并于7月1日前报送苏州市财政局会计处(报送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5号楼6楼611室)。
苏州市财政局
2026年4月28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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