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新鲜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2026年江苏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的时间为:2026年7月1日9:00至7月31日17:00。
关于做好2026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财会〔2026〕35号
各设区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6〕44号)要求,经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将我省2026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政策
(一)2026年度我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按照《江苏省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74号)执行。
(二)畅通评审申报“绿色通道”。为落实《推动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苏财会〔2025〕28号)等有关要求,对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或非执业会员,且申报评审时会员关系需要隶属于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执业会员担任江苏省4A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或分所负责人,累计执业满25年且无不良记录;非执业会员担任江苏省全日制高职以上院校、三甲医院及其它相当规模的事业单位,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财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累计取得会员资格(含执业注册和非执业登记)以及从事会计实务相关工作均满25年。申报人须由两名以上具备正高级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专业教授推荐。
(三)申报人员按照《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4〕3号)有关规定进行申报。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军队的会计人员,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同意后受理申报。
(四)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五)申报人员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六)依据苏价费函〔2002〕62号规定,我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收费标准为500元/人。
(七)申报人员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经调查核实确认的,将撤销其职称,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二、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我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形式。申报的起止时间为:2026年7月1日9:00至7月31日17:00(具体详见操作指南),逾期不补报。
(二)申报流程
1. 信息采集。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审核后再申报。
2. 网上申报。
(1)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http://czt.jiangsu.gov.cn)“会计综合管理平台”栏目,从“服务入口”选择“正高级职称评审”,进入后阅读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解答。
(2)登录系统后,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相关申报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审核。省属单位申报人员为线上审核,申报人员网上提交材料2个工作日后上网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方可网上缴费。各地申报人员根据所在地财政局要求,办理审核事宜。
4.网上缴费。申报人员通过审核后,登录申报系统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费。需要票据凭证的,可根据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
缴费起止时间为:2026年7月2日9:00至8月4日24:00,逾期未缴费的,视同放弃申报。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各地、各单位按照《江苏省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74号)和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详见附件1),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审核、公示和推荐工作,确保材料真实、齐全、手续完备。
(二)各设区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财政局于8月18日前,将经当地职称管理部门审核后的《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3)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三)因评审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申报人员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所需填报的表格,请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http:// czt.jiangsu.gov.cn)“会计综合管理平台”栏目,进入“下载专区”下载。
(四)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公布评审结果后,评审通过人员自主打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统一编号和用印的电子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经评委会签章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末页(申报表一式3份,将签章后的末页粘贴在申报表末页空白处,连同申报表归入本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将统一采取邮寄到付的方式,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送达。
(五)政策咨询
省级:025—83633209、025—83633202;
无锡市:0510—81822359;徐州市:0516—83752874;
常州市:0519—85681866;苏州市:0512—68616751;
南通市:0513—85594128、0513—85594127;
连云港市:0518—85521543;淮安市:0517—83168828;
盐城市:0515—80501348;扬州市:0514—87865869;
镇江市:0511—80909928;泰州市:0523—86888085;
宿迁市:0527—84363054;昆山市:0512—57314171;
泰兴市:0523—87633552;沭阳县:0527—83551380。
江苏省财政厅
2026年5月8日
附件2:江苏省申报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doc
附件3: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xls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套餐D大额券
¥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