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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宁波市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通知

来源: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水冰月 2026/06/15 14:41:5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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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2026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计划:个人申报开始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8月6日,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申报类型有高级经济师(实务类)、高级经济师(决策类)、高级经济师(咨询研究类)、高级知识产权师。

注: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浙江省宁波市关于开展2026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高级知识产权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58号

关于开展2026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有关开发区人力社保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6〕5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6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4〕99号)《浙江省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正高级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知〔2023〕13号)规定执行。申报对象资历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6日。2023年前取得经济师职称的,申报高级知识产权师无需转评。

继续教育重点核验近三年学时情况,具体按照《浙江省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16〕64号)执行。高级经济师实务、咨询研究类申报对象需取得国家高级经济师实务考试有效成绩合格证明。申报对象撰写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可视同论文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对象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职称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申报,上传相关材料(严禁上传涉密材料),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高级经济师相关政策文件、申报材料清单请到职称平台首页—高级职称评审—2026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计划(宁波)—评审标准或其他相关附件中查询下载。

(二)单位审核。申报对象所在单位登录职称平台,负责对申报对象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录入职称平台。事业单位申报对象按照评聘结合的要求申报推荐。

(三)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推荐。申报对象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登录职称平台进行材料审核推荐工作。

申报对象、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请自行注册。已注册的个人、单位、主管部门使用原账号。

三、申报推荐时间

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至8月6日,所在单位推荐报送时间截至8月19日,下级评委会推荐高级经济师时间截至9月3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其他事项

(一)专家面试答辩。推荐至省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宁波评审组的申报对象,需参加专家面试答辩,主要考察经济专业理论知识及经营管理工作能力。面试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证书查询打印。经公布取得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根据12333短信提示,登陆评审平台在“电子证书下载与查验”栏中查询打印电子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对象为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经济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的资历一律计算到2026年12月31日,在此期限内已到达退休年龄的,不列入申报范围。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得申报。

(二)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甬党〔2019〕74号)文件精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程序和条件申报相应职称:

1.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时间截止至2026年8月6日);

2.档案在我市,由总部在宁波的企业派驻或任命到外地分支机构任职,社保在外地缴纳。

(三)申报对象若担任行政职务,须提供由所在单位正式印发的任职文件,并在职称平台中如实填写部门、岗位及职务,确保所填内容与任职文件完全一致。其中,担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所填职务还须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登记信息相

符。

(四)申报对象要真实准确填报申报材料。其中,论文须为现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之后发表,与所从事专业相关且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上传佐证材料时除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内容外,还需上传国家新闻出版署(https://www.nppa.gov.cn/bsfw/cyjghcpcx/qkan/index.html)期刊查询证明,以及中国知网(https://navi.cnki.net/knavi/journals/index)或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https://s.wanfangdata.com.cn/magazine) 的论文查询证明(先搜索期刊名称,再在期刊中搜索论文名)。

(五)申报对象所在单位要对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重点核查基本条件、工作业绩、成果贡献等,按规定程序履行好推荐职责。

(六)各地各部门要根据人社部《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   (人社部发〔2024〕56号)要求,严肃评审纪律,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和规定程序,组织开展审查和推荐,充分利用大数据筛查和职称平台项目信息比对等手段,认真核查申报对象提交的论文、项目、课题等业绩材料,确保申报推荐质量。对存在论文套刊、假刊、伪造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并计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对管理松散、把关不严,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和推荐质量较差的受理点和审核部门,我局将实施工作约谈,责令停止审核推荐工作、限期整改、消除影响。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裘柯佳,0574-87119185;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附件:宁波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联系方式

宁波市八力资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0日

件:宁波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联系方式

宁波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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