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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安徽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清单》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皖财农〔2026〕393号

颁布时间:2026-05-09 16:59 发文单位:安徽省财政厅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各金融监管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审计署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实施<中央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清单>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2026〕6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审计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安徽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清单》(附件1)和《2026年安徽省省本级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附件2)。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精细管理,夯实政策清单工作基础

(一)严格落实“应纳尽纳”。按照财办〔2026〕6号文件要求,明确补贴项目纳入范围:将《中央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清单》(附件3)中的“必纳项目”全部纳入“一卡通”系统发放管理,“参考项目”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是否纳入。对于目前已纳入“一卡通”系统发放管理的补贴项目,除政策取消或项目合并外,不允许退出“一卡通”系统发放管理。

(二)规范清单编制维护。全面梳理本级制定出台的补贴政策,明确应纳入“一卡通”系统发放管理的补贴项目,构建涵盖中央、省、市、县(市、区)四级的完整补贴项目清单。

1.统一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与“一卡通”系统名称一致,对通过“其他”类发放的补贴项目进行分解细化。

2.明确责任主体。清晰标注每个项目的业务主管部门,做到责任到人、可追溯。

3.强化政策依据。优先标注本级出台相关文件,无本级文件的明确标注上级政策依据,确保补贴发放合规合法。

4.做好新旧衔接。政策到期、取消或合并的项目继续保留系统管理,完整留存历史数据,确保可查可溯。

(三)优化系统精细管理

1.精准分类发放。到人补贴直接发放至对应家庭成员个人账户,严禁归集至户主账户;到户补贴统一发放至户主账户,确保资金精准到人、直达到户。

2.统一发放载体。严格落实《安徽省推进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定》要求,确保到人到户补贴资金通过社保卡发放占比不低于90%。

3.细化项目管理。持续压减 “一卡通” 系统 “其他” 项发放占比,对系统未覆盖的补贴项目,及时对接省财政厅新增资金科目,规范细化补贴分类与录入管理。

(四)做实做细政策公开

1.严审清单规范发布‌‌。市、县(市、区)通过“一卡通”系统“政策清单管理”模块填报维护补贴政策内容,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确认后,形成本级年度补贴政策清单。每年不晚于6月底前向社会集中公开,同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页面简洁易查。

2.‌全省统一归集发布‌。市、县(市、区)完成政策清单填报维护后,“一卡通”系统自动将内容同步至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一卡通”二维码、皖事通、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等省级平台,实现全省补贴政策清单的统一归集、集中发布,构建“一地填报、全省共享”的公开格局,方便群众“一站式”查询了解各类补贴政策。

二、扩面提效,推行“双轨发放”模式

启动“一卡通 对公账户”双轨发放模式,实现补贴资金直达对公发放主体。

(一)科学统筹时序安排。建立财政牵头、部门协同、银行参与的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启动、首批资金拨付、阶段性总结等关键节点。此项工作5月正式启动,确保首批补贴及时足额发放。

(二)精准筛选发放项目。对照中央、省级补贴项目清单,优先遴选政策体系健全、资金渠道稳定、补贴对象界定清晰的项目纳入首批实施范围,分步有序拓展补贴发放覆盖面。

(三)强化部门业务合作。各部门需密切配合,规范做好各环节工作,加强信息共享,运用大数据审核,严防重复、多头申报。加强与代发银行对接合作,保障补贴资金及时精准直达对公账户。

(四)完善工作应急预案。全面研判资金发放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制定处置方案,明晰流程、压实责任、限时办理,主动防范化解风险。严守信息安全规定,规范主体信息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排查,保障系统稳定、数据安全。

附件:《安徽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清单》等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审计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

2026年5月9日


原文地址:https://czt.ah.gov.cn/public/7041/1505358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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