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关于准予北京中永昭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沪财会〔2026〕21号

颁布时间:2026-05-12 15:14:47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北京中永昭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北京中永昭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第97号修改)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北京中永昭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执业许可。

二、北京中永昭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的负责人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郭学军(110004600001)。

三、北京中永昭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的经营场所为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景乐路228号3幢D189室。

此复。

上海市财政局

2026年5月12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