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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

颁布时间:2026-03-03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以下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姓名:陶建,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证号:皖税征340103191005,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以上 1 个税务检查证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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