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6-01-29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辽宁晟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11500MA0XNEFU1W)、抚顺易鑫煤炭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10400MA0XRRL79J)、抚顺龙鑫源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10400055682432Y):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辽税稽罚〔2026〕1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辽税稽罚〔2026〕2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辽税稽罚〔2026〕3号)。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签收上述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162号
联系人员:张鹏、杨洋
联系电话:024-81180628、024-81181041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稽查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