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6-01-21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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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的法律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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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政策法规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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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征管和科技发展处、政策法规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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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货物和劳务税处、政策法规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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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企业所得税处、政策法规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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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个人所得税处、政策法规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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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资源和环境税处、政策法规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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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财产和行为税处、政策法规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