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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经济法基础易错易混考点:工资、薪金所得 VS 劳务报酬所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小凳子 2026/04/29 13:43:2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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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易错易混考点是丢分的重灾区。考生很容易将两个甚至多个考点搞混,如果不专门识别和攻克易错易混点,会反复在同一个地方跌倒,浪费大量时间在纠正相同的错误上。因此,攻克易错易混考点、通过经典例题强化训练,是高效抢分的关键策略。为此正保会计网校教研老师精心整理了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27个易错易混知识点及经典例题。

易错易混知识点十九:工资、薪金所得 VS 劳务报酬所得

◎“萌 ”圈点:傻傻分不清

指点迷津:

知识点3

典型例题

【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项目的有(  )。

A.公司总经理的岗位津贴

B.演员走穴取得的收入

C.本单位销售人员取得的营销奖励

D.个人因任职、受雇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 A,从“任职受雇 ”的公司取得的岗位津贴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选项 B,演员为本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演出(走穴)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选项 C,给本单位职工的营销奖励,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选项 D,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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