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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泛光照明工程是照亮售楼部外面的,而售楼部里面的商铺是一个一个的出售,业主应该不会为整栋售楼部外面的泛光照明而买单,是吗? 2.那就意味着没有泛光照明工程对应的收入,相应地,这部分成本也不能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扣除,对吗?

丢了玉兔的嫦娥| 提问时间:12/07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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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顿乔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1、是的; 2、楼体的亮化工程不属于项目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属于在房屋竣工验收之后所发生的费用,不在房屋成本之内。该成本费用不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范围,也不属于“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的成本范围。所以,房地产公司支付的亮化工程费用不能在土地增值税税前扣除。
12/07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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