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67 苹果版本:8.6.67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 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 查看政策>

小规模异地施工,施工地的月销售额不超10万,是否缴增值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qizhenzhen2023/11/03 09:55:22 字体:
问:小规模纳税人异地施工,施工地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是按项目销售额还是按公司整体销售额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九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施工,按施工地的销售额确定,施工地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当期不需要预缴增值税。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3.会员资料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相关资讯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企业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

    企业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免费听

  •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免费听

  •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财税周刊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个税新规

    个税新规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0 - 2023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京ICP证030467号-1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