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26号
颁布时间:2012-05-28 14:01:30.000 发文单位: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有关规定,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于税务机关和扣缴义务人准确掌握政策,现将第二批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予以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