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禽流感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2004/04/05 10:55:54 字体:
我们是湖北的农民,一直以饲养鸡,鸭等家禽为主要的副业,但今年遇上了禽流感,我们的损失挺大的。请问专家,国家对我们有相关的减税政策吗?我们真的需要国家支持一下啊!谢谢。

答:湖北的农民朋友,你们好!今年我国部分省份遇到了禽流感,广大农民遭受了很大的损失。为此,党和政府给予了高度重视,已经从各方面作出了减轻农民负担的措施,其中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就有关这方面的减、免税的问题专门出台了《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紧急通知》(财税[2004]45号),现将该文件的部分重要内容提供如下:

一、自2004年2月1日至2004年7月31日,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家禽加工企业和冷藏冷冻企业加工销售禽肉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并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对家禽养殖业(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进行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所取得的所得免征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

三、对企业或个人由于禽类扑杀所取得的财政专项补助,免征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对企业由于禽类扑杀所造成的净损失,允许其在所得税前全额列支。

四、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或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地区对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企业、家禽加工企业、冷藏冷冻企业及个人生产经营的土地、房产和车船,适当减免2004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

五、对禽类加工产品出口应退税款实行及时足额退税,对已于2003年出口但未能在规定的出口备案截止日期(2004年1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部分,应在企业抓紧备案的基础上给与退税。

同时,我们要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及相关的纳税单位:本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所说的免税收入和免税所得均应与企业的应税收入和应税所得分开核算,否则,可能有些减、免税的优惠你就会无法享受到了。祝您们早日恢复生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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