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69 苹果版本:8.6.69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 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 查看政策>

承典人

来源: 编辑:2004/06/23 16:53:39 字体:
亦称“典权人”。承典他人的物品或房产,并一次支付出典物或房产的典价,占有他人物品或房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的单位或个人。在典期内,承典人不但享有对物品或房屋的使用权,而且有转典和出租权,并负责房屋的维修。典期满后,出典人退还典物或全部房屋典价赎回物品或房屋。承典人为原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纳税人。

上一篇:出典人

下一篇:农业税收统计

相关资讯
  • ·房屋典当
  • ·出典人
  • ·承典人
  •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免费听

    •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免费听

    • 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财税周刊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个税新规

      个税新规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0 - 2023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京ICP证030467号-1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