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70 苹果版本:8.6.7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 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 查看政策>

盘锦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来源: 盘锦市人事局 编辑:2010/12/22 14:05:52 字体:

  2010年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到,请考生或代领人员按要求携带如下证件和物品到人社局219房间领取。特别提醒:上午领取证书!

  1、准考证(原件);

  2、毕业证(学历证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4、3张一寸照片。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核发及信息变更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10]800号)文件精神,初审符合报名条件人员,需携带以上资料到人社局办理资格证书终审、申领手续。人社部门对初审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形成终审意见。对终审合格人员发放资格证书,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同时,对从业资格档案在本行政辖区内,却到外省、市报考并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予以严格审核。对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办理。

  领取证书正在办理中,请考生速来办理。各类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请在考试结束后两年内领取,过期不予办理。准考证是领取证书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丢失后果自负。

  办证时间:周一、周三、周四、周五上午8:00——10:50

盘锦市人事局
2010-10-28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0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京ICP证030467号-1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