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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微学习笔记:各企业董事会的区别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2012/12/24 13:42:37 字体:

  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学习注会有帮助。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的区别:

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董事会性质 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 最高权力机构 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人数 5~19人 不得少于3人 不得少于3人
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一方担任董事长的,另一方担任副董事长 由合作企业章程规定,一方担任董事长的,另一方担任副董事长
董事任期 不超过3年 4年 不超过3年
会议召开条件 过半数董事出席 2/3以上的董事出席 2/3以上的董事出席
董事会决议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董事不能出席会议的委托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董事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人代为出席,并没有规定非要委托董事 董事或者委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人代为出席,并没有规定非要委托董事或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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