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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每日一练: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预扣预缴、汇算清缴(2023.09.12)

普通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2023-09-12

不要做“纸上谈兵”之人,会“真本事”才是“硬道理”!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每日一练精选练习,让你真正“操练”起来,了解自身情况,及时调整、改正!

单选题

纳税人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当准备与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等相关的资料,并按规定留存备查或报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

B、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可在年度汇算期间补充扣除

C、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

D、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不得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D
【解析】
纳税人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当准备与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等相关的资料,并按规定留存备查或报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规定,下列汇算年度发生的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①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②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③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④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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