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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江关于做好2016高会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 吴江区财政局 编辑:2016/03/15 15:43:11 字体:

关于做好2016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本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6]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同时就我区申报工作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严格贯彻省评审文件精神

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申报要求、评审条件、收费标准等请按江苏省厅苏财会[2016]5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二、做好申报工作的组织和初审工作

按照省厅《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财规[2011] 11号)文件的要求,及时将评审信息传达给评审申报人员,同时严把材料质量关,对送审材料对照《申报材料审核表》进行初审,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将经核实的申报人相关信息填入《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并于4月18日至4月20日报送市财政局(报送地址:苏州市西中市127号,苏州市财会教育中心内)。

三、材料报送的时间与地点:

吴江区高会申报者材料报送时间:

2016年4月10日前,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材料报送地点:吴江区财政局会计科(松陵镇苏州河路1088号,苏州信息学院西门、太培中心三楼)。

联系人:陈明龙,联系电话:0512-63412958。

四、申报信息的查阅与下载

《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财规[2011] 11号)、《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 22号)及申报材料的格式、要求等可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或苏州市财政局会计之窗网站()查阅或下载取得。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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