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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上海市历史风貌保护及城市更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沪财发〔2023〕16号

颁布时间:2023-11-28 00:0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各区财政局:

经评估,《关于印发〈上海市历史风貌保护及城市更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发〔2018〕7号)需继续执行,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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