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处置资产的函

(皖财资函〔2023〕237号)

颁布时间:2023-11-08 12:02 发文单位:安徽省财政厅

省煤田地质局:

你局《关于申请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报废固定资产的函》(皖煤地函〔2023〕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第一勘探队一批固定资产(46项,资产原值合计650.43万元),经单位组织技术鉴定,该批设备使用年限过长、功能损坏、无修复价值,申请报废处置。该事项已经你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现同意对上述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二、上述资产处置事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第一勘探队委托产权交易等机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处置。

三、请你局督促第一勘探队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将资产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省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照现行财务管理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

安徽徽省财政厅

2023年11月8日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信息公开表(审批信息)

资产处置

项目名称

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报废处置一批固定资产

资产占有单位

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

资产占有单

位主管部门

省煤田地质局

审批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批复文件

名称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处置资产的函》(皖财资函〔2023〕237号)

资产处置

政策依据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财资〔2009〕392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放管服”改革的通知》(皖财资〔2022〕1366号)等。

资产主要信息

资产名称:一批固定资产

所在地:淮南市

账面原值:650.43万元

备注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