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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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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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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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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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境内“购置”应税车辆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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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境内“拥有”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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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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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不包括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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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和船舶,不包括非机动车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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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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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使用环节”,在购置使用环节一次性缴纳,是一种行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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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应税车船“持有期间”缴纳,每年都需要申报纳税,是一种财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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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
(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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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
2.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情形:
(1)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
(2)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
(3)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的1辆小汽车
4.对三轮农用运输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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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捕捞、养殖渔船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3.警用车船
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5.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6.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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