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记账凭证必须具备的内容
(1)填制凭证的日期;
(2)凭证编号;
(3)经济业务摘要;
(4)会计科目;
(5)金额;
(6)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7)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解释】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