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
(1)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2)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
(3)可理解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
(4)可比性:
①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可比(纵向可比):选择会计方法时,应保证前后期一致。
②不同企业相同会计期间可比(横向可比):企业应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5)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应用:
①售后回购;
②合并报表的编制;
③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
(6)重要性:对于会计业务的处理要抓住重点。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大小两方面加以判断。
(7)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不应低估负债或者费用。应用:
①要求企业对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②对售出商品可能发生的保修义务等确认预计负债
③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加速折旧法)
④或有事项:很可能→预计负债;基本确定→其他应收款
(8)及时性:及时性要求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