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十一】合同的保全:代位权和撤销权★
1.代位权
行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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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两个债权都合法; |
诉讼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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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原告)——债务人(第三人)——次债务人(被告) |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