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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学习笔记: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3/31 14:51:4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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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税考友在论坛上分享的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考试科目的学习笔记,以下是关“可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的知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学习笔记: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

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

  行政职权的特征:

  公益性:如治安管理权,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权等。

  优益性:包括优先权和受益权

  优先权:追犯人可以征用百姓的车。

  受益权:国家向行政主体提供行政经费。

  行政相对人的受益权表现为:就业权,享受养老保险,救济金等社会福利的权利,获得许可,奖励,减免税等其他利益的权利,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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