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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微学习笔记: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10/09 10:02:1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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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备战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将论坛中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分享的经典知识点进行了整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

1.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也称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的享有者和承担者,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行为,并能够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的社会组织,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

3.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行政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又称行政职权和职责。

行政主体的权利即它的职权,主要有行政立法权、行政决定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制裁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司法权等。

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有三方面:(1)行政参与权;(2)行政受益权;(3)行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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