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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点:行政许可的分类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4/16 16:16:4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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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考试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2015年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点:行政许可的分类

  行政许可的分类

法定 包括许可设定法定、主体及权限法定、实施程序法定等。
公开
公平
公正
1.依据公开: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2.过程和结果公开: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便民和效率 体现:公示制度、一次申请制度、当场更正制度、一次告知补正制度、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期限时效制度等。
救济 1.许可前:陈述权、申辩权
2.许可后: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赔偿权
信赖保护 【理论基础】(P18)行政行为的废止(撤回)——适用于双方均无错
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正当合理信赖应当予以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确需改变的(如法条修改或废止、客观情况变化),由此给相对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补偿。
行政许可不得转让 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监督 1.政府、上级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2.许可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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