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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限售股解禁前转让(06.10)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6/10 19:18:1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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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解禁前转让

  1.企业应按减持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限售股取得的全部收入,计入企业当年应税收入计算纳税。

  2.企业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前已签订协议转让给受让方,但未变更股权登记的,由企业持有的,企业实际减持限售股取得的收入,按上面的规定纳税后,其余额转付给受让方的,受让方不再纳税。

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税法二》考试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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