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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量浓度为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25%。按照优惠政策的话,它是低于排放标准30%应该减按75%呀为什么会是低于排放标准50%减按50%呢?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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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22:2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虽然25%确实低于30%,但根据环境保护税的减征规则,当排放浓度同时满足低于50%和低于30%的条件时,应优先适用最优惠的减按比例。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当同时满足多个减按条件时,应选择减按比例最低的,也就是50%,因为50%的税率比75%更低,对纳税人更有利。所以这里适用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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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业务7公路客票6.18没有抵扣进项税,是因为探亲报销属于职工福利,相当于外购用于集体福利,所以不能抵扣吗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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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22:1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职工探亲报销的6.18万元公路客票没有抵扣进项税,是因为探亲报销属于职工福利性质。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用于职工福利的外购物品或服务,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这是因为职工福利不产生销项税额,无法与进项税额进行匹配,因此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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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一模拟试卷4,综合分析题第一大题第一问,从农户手中购进的高粱不是农产品吗,为什么不计算扣除进项税,在代扣代缴消费税时直接用了买价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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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22:0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消费税时,不需要计算扣除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消费税的计算与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抵扣是两个不同的税种处理问题,消费税的计算仅涉及原材料成本和加工费。 在委托加工白酒的业务中,企业从农户手中收购高粱时,直接按买价计入原材料成本,此时不计算进项税额。计算消费税时,材料成本直接使用买价,不需要扣除进项税额。这是因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材料成本和加工费,与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抵扣无关。 消费税组价通常包括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如果委托加工,组价公式为:组价=(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材料成本即为收购农产品的买价,不涉及进项税额的扣除。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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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我想问所得税与租赁的这道大题 方老师课件上写的分录对递延所得税影响是-49.5417,然后她在前面讲到当期纳税调增30.2778(这个就是平常我们做所得税汇缴的调法),这两个数是要怎么才联系上呀?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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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21:59
#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阅读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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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重组包括什么,和资产重组有什么区别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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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21:3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改制重组和资产重组是企业进行结构调整时常见的两种方式,它们的范围和侧重点有所不同。 1.改制重组 改制重组通常指企业通过改变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或资产结构等方式,实现企业战略调整或优化资源配置。它包括企业合并、分立、股权转让、资产置换、吸收合并、新设合并等。改制重组不仅涉及资产的转移,还可能涉及企业法律结构的改变,如从有限责任公司转为股份有限公司,或通过引入外部投资者进行股权重组。改制重组的目的是为了提升企业运营效率、优化资本结构或满足特定的政策要求。 2.资产重组 资产重组更侧重于企业资产的重新配置,包括资产的出售、购买、置换、合并等。它主要针对企业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进行调整,以实现资源的优化利用。资产重组可以是企业内部的结构调整,也可以是企业与外部单位之间的资产交易。例如,企业将部分资产出售给其他公司,或通过资产置换获得更有价值的资产。 3.区别 -范围不同:改制重组的范围更广,不仅包括资产的调整,还可能涉及企业法律结构、股权结构的改变;而资产重组主要针对资产的重新配置。 -目的不同:改制重组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企业整体的战略调整或满足政策要求;而资产重组的目的是为了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税务处理不同:在税务处理上,改制重组可能涉及更多税种的调整,如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而资产重组主要涉及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与资产转移相关的税种。 总之,改制重组和资产重组虽然都涉及企业的结构调整,但它们的侧重点和适用范围有所不同。企业在进行结构调整时,应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方式。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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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投资企业用房产对外投资和非房地产投资企业用房产投资。分别用交土地增值税吗?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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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21:3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自有房产对其他公司进行投资通常要征收土地增值税。 如果是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改制重组中以自有房产投资入股其他公司,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若不属于改制重组情况,则需要征收土地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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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为啥188万算增值税不把运费8万剔除啊,运费税率不是9%吗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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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21:2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题中的运费被视为销售货物的一部分,因此适用13%的税率,所以计算增值税时不用剔除这80000元运费。单独的交通运输服务才适用9%的税率。 另外,如果题目中特别指明了运费适用13%的税率,那么应该按照题目的要求来处理。如果题目没有明确说明,一般运输服务的增值税税率默认为9%。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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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里拆迁安置属于异地安置的需要确认收入吗?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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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21:2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异地安置中自行开发的房屋,通过视同销售的规则核算其价值并计入拆迁补偿费,相当于间接确认了对应价值的“视同销售收入”;外购的房屋则仅核算采购成本计入拆迁补偿费,无需确认收入。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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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么总结对吗:以动产出质,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以权利出质,除三单三票一券是首交付次登记,其他都是登记时设立。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属于特殊动产,虽然也是交付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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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21:2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你的总结基本正确,但可以稍作调整以更准确: 1.以动产出质: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2.以权利出质: -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即“三单三票一券”):质权自“交付”权利凭证时设立;若无权利凭证,则需“登记”设立。 -其他权利(如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等):质权自“登记”时设立。 3.特殊动产(如船舶、航空器、机动车):其物权变动以“交付”为生效条件,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因此,你的总结中“三单三票一券是首交付次登记”表述略显模糊,建议明确为“有权利凭证的交付设立,无权利凭证的登记设立”。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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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赠与无收入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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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21:1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需要区分情形: 以下情形之一的房地产赠与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未取得收入)。 (1)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 (2)公益性赠与。 其他情况下,税务机关一般会核定征收,实操中,赠与方需准备房产原值凭证、评估报告等材料,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申报,税务部门会依据评估价值完成税款核算与征收。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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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八专用设备转让需要补缴税款,它从2022开始享受,为什么不是每一年抵免的税额都补缴,即200×10%×2,而是按答案只是加上200×10%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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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21:1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企业购置符合税法规定可享受税额抵免优惠政策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若在5年内转让,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这里补缴的是该专用设备抵免的全部税额,并非按享受年份逐年计算。此专用设备投资额为200万元,按规定投资额的10%可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所以只需补缴200×10%,而不是200×10%×2。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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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一应试指南,第245页,解释中说赠与不交土增,下面特殊规定说普通赠与征土增。是否矛盾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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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21:1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矛盾。 土地增值税中,普通赠与行为是需要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而特殊情形下的赠与(如赠与直系亲属、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或公益事业)则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具体来说: 1.普通赠与:如将房产赠与非直系亲属或无直接赡养关系的人,属于应税行为,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2.特殊赠与:如赠与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等)、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或通过非营利组织捐赠用于公益事业的房产,属于免税范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因此,教材中“赠与不交土地增值税”是指特殊情形下的免税规定,而“普通赠与征收土地增值税”是普遍适用的规则,两者并不矛盾,而是根据赠与对象和目的区分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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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5)发生的销项税额怎么算?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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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21:1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业务(5)展品奖励研发人员销项:8辆测试展品会后奖励员工(视同销售),无同类售价时按组成计税价格算,成本15万元/辆、成本利润率8%、消费税税率1%(油电混合乘用车低排量适用),组成计税价格=15×(1+8%)÷(1-1%),再按13%税率和8辆数量算销项,即15×(1+8%)÷(1-1%)×13%×8。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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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携带、邮寄金银首饰,报关进口时,是否交增值税、消费税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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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20:5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个人携带、邮寄金银首饰报关进口时,需要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在我国税制里,增值税是对在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金银首饰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进口环节需缴纳增值税。 消费税方面,在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规定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金银首饰是消费税征税范围。进口金银首饰在进口环节征收了相应的关税、增值税及消费税后,后续进口商在国内市场零售时,也需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所以个人携带、邮寄金银首饰报关进口时要交消费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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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印花税有优惠政策么?我在书上没找到,但是做题有说减半征收的,相当于万分之五的税率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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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20:5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证券交易印花税目前有优惠政策,即减半征收,税率相当于万分之五(0.05%)。 证券交易印花税原本的税率是0.1%(即千分之一),但根据最新政策调整,税率减半,变为0.05%。这意味着投资者在买卖股票时,只需按交易金额的0.05%缴纳印花税。例如,如果交易金额是10,000元,那么需要缴纳的印花税为5元。 这一政策的目的是降低交易成本,鼓励更多投资者参与市场交易,提高市场流动性。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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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5)发生的销项税额怎么计算?1%是什么意思?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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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20:5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业务(5)展品奖励研发人员销项:8辆测试展品会后奖励员工(视同销售),无同类售价时按组成计税价格算,成本15万元/辆、成本利润率8%、消费税税率1%(油电混合乘用车低排量适用),组成计税价格=15×(1+8%)÷(1-1%),再按13%税率和8辆数量算销项,即15×(1+8%)÷(1-1%)×13%×8。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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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想问一下查账的问题,公司出现财务状况啦
刘艳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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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20:45
#税务师#
您好,现在是税务局要下来查账吗?
阅读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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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7)中报销桥闸通行费为什么可以抵扣?扣除税率为什么是5%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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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20:2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报销桥闸通行费可以抵扣,是因为根据《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扣除税率为5%,也是依据该政策,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即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同时,目前现实中桥、闸大多是营改增之前建设的,收费方通常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征收率计税并确认收入。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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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7)中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中民航发展基金和职工探亲报销公路客票为什么不能抵扣进项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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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20:0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企业职工出差报销机票附带的民航发展基金0.2万元不能抵扣进项,是因为计算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时,依据的是票价和燃油附加费,民航发展基金不在可计算抵扣范围内。 职工探亲报销公路客票票面金额合计6.18万元不能抵扣进项,是因为这些路费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不符合进项税额抵扣的条件。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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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4,将自产的金项链奖励员工,需要交消费税,但是金项链是在零售环节才交,这个不属于零售环节吧,属于生产环节吧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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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20:0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将C款金项链发放给优秀员工作为奖励,属于视同销售行为,需要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 解释如下: 1.金项链属于“金银首饰”类商品,根据税法规定,金银首饰的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征收。 2.企业将自产的金银首饰用于奖励员工,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即虽然没有实际销售,但税务上视同发生了销售行为。 3.视同销售的金银首饰,需按照零售环节的计税规则计算消费税,即以市场公允价值(或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适用5%的消费税税率。 因此,即使该行为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零售”,但根据消费税的征收规定,仍需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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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号12题怎么算?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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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20:0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道题的计算步骤如下: 1.计算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税原材料500万元,出口货物征税率为13%,出口退税率为10%。 公式:免税原材料×(征税率-退税率) 计算:500×(13%-10%)=15(万元) 2.计算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出口自产货物销售额3000万元,征税率13%,退税率10%,抵减额15万元。 公式:出口销售额×(征税率-退税率)-抵减额 计算:3000×(13%-10%)-15=75(万元) 3.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0万元,销项税额=1000×13%=130(万元) 购进原材料2000万元,其中免税原材料5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为1500万元,进项税额=1500×13%=195(万元) 期初留抵税额20万元。 公式: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期初留抵税额 计算:130-(195-75)-20=-10(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为-10万元,即期末留抵税额为10万元。 4.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税原材料500万元,退税率10%。 公式:免税原材料×退税率 计算:500×10%=50(万元) 5.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 出口自产货物销售额3000万元,退税率10%,抵减额50万元。 公式:出口销售额×退税率-抵减额 计算:3000×10%-50=250(万元) 6.确定应退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10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250万元,因此应退税额=期末留抵税额=10万元。 最终答案:该公司当月应退增值税10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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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什么时候能抵什么时候不能抵进项税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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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9:5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抵扣规则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关键前提: 1.从农业生产者购入:如果农产品是从农业生产者(如农户)直接购入,并且取得合法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免税凭证,一般纳税人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但前提是该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加工应税货物(如粮食白酒等)。 2.流通环节购入:如果农产品是从批发或零售环节购入(如超市、农贸市场),且取得的是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则一般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3.核定扣除方式:在核定扣除方式下,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与销售时间挂钩。即使农产品是上月购入并生产的,只要在本月销售,其进项税额也应在本月抵扣,而不是在购入当期抵扣。 4.发票类型:只有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符合规定的免税凭证,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普通发票一般不能抵扣。 5.用途限制:如果农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等,即使取得合法发票,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总结来说,能否抵扣进项税额,关键在于农产品的来源、用途、发票类型以及是否符合核定扣除的规则。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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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应试指南223页,第(4)小问,答案为什么能抵减涂料的消费税,指南里的197页表3-13里能扣除的已纳税款不就八个吗,没有涂料啊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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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9:5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答案不能无条件抵减涂料的消费税。 根据规定,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政策中,只有8类特定消费品可以扣除,包括: 1.烟丝用于生产卷烟; 2.鞭炮、焰火; 3.高档化妆品; 4.酒及酒精; 5.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 6.木制一次性筷子; 7.实木地板; 8.珠宝玉石用于生产金银、钻石首饰。 涂料不在上述8类可扣除范围内,因此委托加工收回的涂料已纳消费税不能用于后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的扣除。 但若题目中提到的“抵减”是基于外购涂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情形,则需具体分析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如果是委托加工收回的涂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但涂料本身不在扣除范围内,则不能扣除。 因此,若题目中出现涂料消费税的抵减,可能是题目设定的特殊条件,或存在其他符合扣除的情形,但根据常规政策,涂料不属于可扣除的8类消费品。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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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52题中,组成计税价格中小麦的材料成本需不需要扣除进项税额?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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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9:3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需要扣除进项税额。在计算委托加工白酒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时,材料成本直接使用账面成本,即37.5万元,不需要扣除其中包含的进项税额。这是因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材料成本和加工费的总和,与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抵扣无关。因此,小麦的材料成本直接计入组成计税价格。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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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讲解和书的内容不一致,麻烦讲解一下,燃油车改成救护车的处理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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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9:3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个问题有点争议。已经修改 原文:(7)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200辆自产燃油乘用车,合同约定不含税销售额合计3600万元,本月收回50%货款,其余款项下月收回。由于购货方资金紧张,实际收到货款1500万元。应客户要求,将1辆自产燃油乘用车移送至改装车间改装成救护车,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1.47万元,另收取改装费1.13万元。 答案及解析 72.业务(7)用1辆自产燃油乘用车改装成救护车,对于自产燃油乘用车移送时应缴纳消费税,改装后救护车不缴纳消费税。自产燃油乘用车的同类售价为18万元(3600÷200),所以按此价格计算消费税。 73.D.267.3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甲公司本月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9+(157.4+140.81+2.44)×[565÷(1+13%)+10×12+3600×50%+(21.47+1.13)÷(1+13%)]÷[565÷(1+13%)+10×12+3600×50%+(21.47+1.13)÷(1+13%)+400]=267.30(万元)。 74.D.61.9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业务(7)应确认销项税额=3600×50%×13%+(21.47+1.13)÷(1+13%)×13%=236.6(万元)。 甲公司本月应缴纳增值税=65+15.6+236.6-267.30+12=61.90(万元)。 修改为:(7)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200辆自产燃油乘用车,合同约定不含税销售额合计3600万元,本月收回50%货款,其余款项下月收回。由于购货方资金紧张,实际收到货款1500万元。另将1辆自产燃油乘用车留作企业管理部门自用。 72. 业务(7)用于管理部门的自产燃油乘用车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自产燃油乘用车的同类售价为18万元(3600÷200),所以按此价格计算消费税。 73. D.267.0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甲公司本月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9+(157.4+140.81+2.44)×[565÷(1+13%)+10×12+3600×50%]÷[565÷(1+13%)+10×12+3600×50%+400]=267.00(万元)。 74.D.59.6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业务(7)应确认销项税额=3600×50%×13%=234(万元)。 甲公司本月应缴纳增值税=65+15.6+234-267.00+12=59.60(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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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被告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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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9:0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行政诉讼的被告是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主体。具体来说: 1.如果行政行为是由行政机关直接作出的,如市环保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那么作出该行为的行政机关就是被告。 2.如果行政行为是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如某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作出的处罚决定,那么该组织就是被告。 3.如果当事人对原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4.如果复议机关改变了原行政行为,那么复议机关单独作为被告。 5.如果行政行为是由派出机构或内部机构作出的,且该机构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如派出所),那么该机构就是被告。 总结来说,行政诉讼的被告是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主体,具体是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还是复议机关,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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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还要减未分配利润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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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8:5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股息所得属于免税收入,所以在计算甲公司撤资应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要从取得的收入中减去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本题中即M公司未分配利润3000万元乘以甲公司持股比例40%),这样才能准确计算出应纳税的投资资产转让所得部分。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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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租住房,有哪些税可以减免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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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8:1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个人出租住房可以享受以下税种的减免: 1.增值税: -如果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 -一次性收取多个月租金,分摊后月租金不超过10万元的,也免征增值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 -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印花税: -个人出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4.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5.房产税: -个人出租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相比一般房产税12%的税率,享受了优惠。 综上,个人出租住房在多个税种上享有税收优惠,减轻了税负。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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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问为什么选b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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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7:5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要计算甲厂销售C型实木地板应缴纳消费税,需要依据消费税的相关规定。 首先,实木地板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对于委托加工收回后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果受托方代收代缴了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若受托方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则不能扣已交消费税。 本题中,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题干信息),所以不能扣除已交消费税。 甲厂将外购成本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 组成计税价格=(48.8+8)÷(1-5%)=60(万元) 销售70%的计税价格=60×70%=42(万元) 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应缴纳消费税=70×5%=3.5(万元) 所以答案选B选项3.50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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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设银行卖出时当日的即期汇率为A,银行卖出价为B,月底即期汇率为C,那么汇兑损益为A-B+C-A=C-B,那就等于6.38-6.4吗,那我以后再遇到这种题,直接用卖出的汇率减去买入的汇率行吗,就不用管买入当日即期汇率了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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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9 17:5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的,不能直接用卖出汇率减去买入汇率而不管买入当日即期汇率。 在计算汇兑损益时,需要分步骤考虑不同汇率的影响。本题中,甲公司向银行购入美元,首先在购入时,按照银行卖出价支付人民币,“银行存款——美元户”增加的金额按当日即期汇率折算,会产生一部分汇兑损益,即240×(6.37-6.40)。到月底时,要根据月底即期汇率与买入当日即期汇率的差额调整“银行存款——美元户”的账面价值,又会产生一部分汇兑损益,即240×(6.38-6.37)。 只有当企业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进行外币业务核算时,交易发生时按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期末再按期末即期汇率调整,不同阶段的汇率变化都会影响汇兑损益的计算,不能简单忽略买入当日即期汇率。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直接用卖出汇率减去买入汇率来计算汇兑损益,还是要按照业务发生和期末调整的步骤,根据不同汇率来准确计算。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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