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为什么还要减未分配利润

18487418541| 提问时间:11/09 18:58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郭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税务师
已解答2454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股息所得属于免税收入,所以在计算甲公司撤资应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要从取得的收入中减去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本题中即M公司未分配利润3000万元乘以甲公司持股比例40%),这样才能准确计算出应纳税的投资资产转让所得部分。
祝您学习愉快!
11/09 18:58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