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企业取得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
2022年6月23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允许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以及缴回的已退还的留抵退税款项,应当通过“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进行核算。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时,按税务机关核准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在实际收到留抵退税款项时,按收到留抵退税款项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纳税人将已退还的留抵退税款项缴回并继续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时,按缴回留抵退税款项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同时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款,账务上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核算,不影响企业利润总额,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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