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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长税三稽公字〔2020〕8022号

颁布时间:2020-03-12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长税三稽公字〔2020〕8022号

长春市雨含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等5户单位: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 》(行政强制执行适用)(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安达街281号

电话:0431-80503085

特此公告。

 

 

附件:

长春市雨含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201063338513646 )长市三税稽强催〔2020〕234号.doc

宽城区利康物资经销处(纳税人识别号:92220103MA1436U81H ) 长市三税稽强催〔2020〕239号.doc

宽城区鸿彦百货商店 (纳税人识别号:92220103MA1436KR3U)长市三税稽强催〔2020〕238号.doc

宽城区洪茂物资经销处 (纳税人识别号:92220103MA1436FR1Y )长市三税稽强催〔2020〕237号.doc

宽城区澄星物资经销处 (纳税人识别号:22010219680120101084)长市三税稽强催〔2020〕236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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