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9-08-01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成县税务局
文成县林泰农业专业合作社百丈漈分公司百丈漈分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30328075324448):
你单位所属2019年第二季度印花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县城、镇(增值税附征))、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按期进行申报,因无法向你单位以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等方式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且无法联系,查无下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文税玉限改〔2019〕55号).docx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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