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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定西市税务局关于对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监督的通告

颁布时间:2019-04-1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各位纳税人: 

  为进一步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免企业负担,确保各位纳税人享受到政策红利,税务机关、第三方须遵守以下服务条款: 

  1.我市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服务单位有两家,分别人甘肃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百旺九赋信息有限公司,服务单位由纳税人自愿选择,税务机关不得指定。 

  2.增值税税控系统所需专用设备包括金税盘、税控盘、以及特定纳税人使用的报税盘,须凭《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使用告知书》向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购买。 

  3.增值税税控系统所需通用设备(台式计算机或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由纳税人自行选择购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税务机关名义,或以专用设备兼容性等任何借口向纳税人强行销售通用设备、软件或其他商品。 

  4.服务单位收费标准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中的USB金税盘零售价格为200元,报税盘零售价格为100元;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中的TCG-01税控盘零售价格为200元,TCG-02报税盘零售价格为100元;从事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服务的单位(向使用税控系统产品的纳税人提供技术维护服务收取的费用为每户每年每套280元,对使用两套及以上税控系统产品的,从第二套起减半收取技术维护服务费用。 

  5.增值税纳税人购买税控系统产品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及时全额抵减。 

  6.对于2018年各月销售额均未超过10万元以及各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销售额均未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服务单位2019年暂不收取服务费。 

  如税务机关或服务单位违反上述服务条款,请及时监督并向税务机关反映。 

  监督电话: 0932-8262438(纪检组) 0932-8621327(货劳科) 

              

    

    

    

                                 国家税务总局定西市税务局 

                                    2019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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