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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重点群体税收优惠政策

颁布时间:2019-04-09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就业是13亿多人口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把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为进一步支持促进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其他部门发布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附件(点击下载):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有关税收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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