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财政局、科技局,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市财政局、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部署要求,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50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意见》(云办发〔2017〕9号)及相关管理制度,规范云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制定了《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云南省财政厅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