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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竣工检收工作的通知

颁布时间:2013-11-08  

吉发改产业〔2013〕950号? 各市(州)发改委、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县(市)发改局:?   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发改令【2013】第3号)、省发改委省工信厅《关于做好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吉发改产业联〔2012〕756号)要求,以及委领导的指示精神,我委将对2004年以来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专项、2009年以来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梳理,规范我省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入运营并发挥投资效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对2004年以来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专项、2009年以来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包括中小技改专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填报调查表,填报范围2004-2012年的专项项目。?   二、请各地对已竣工的项目,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完善各项竣工验收条件,制定竣工验收时间表。对不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说明原因,并制定整改方案。?   三、请各地对建设进展缓慢、停滞的项目要逐一说明原因,并制定整改方案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四、对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额度等建设条件发生重大改变,以及停止建设、废业的项目,请各地认真梳理后,做专项报告。?   五、对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包括中小技改专项)项目,各地发改部门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积极协调好工信部门,做到不遗漏、不留空白项目。?   六、各市(州)负责汇总本辖区县(市)的项目检查汇总工作,有关县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及时向汇总部门报告情况。各市(州)请于10月31日前将项目情况报告和汇总表报省发改委产业处。?   七、请各地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我们将对此项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今后支持各地申报专项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邵帅?赵晋?   电?话:88906555? ?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13年10月12日? var file_appendix=''; if(file_appendix!=""){ document.write("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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