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吉林省首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名单的通知
颁布时间:2013-11-08
吉发改服务〔2013〕1017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长白山管委员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发改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和支持培育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工作要求,依据《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发改服务〔2013〕331号)规定,经组织专家评审,批准吉林省东北亚文化创意科技园等17家为首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具体名单见附件)
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推进实施中,各地要加强领导,引导资源有效配置和集约利用,制定落实好集聚区相关扶持政策,帮助解决集聚区建设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积极培育区内骨干企业,协调解决入区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做好集聚区运行、统计、分析、培训、招商引资、宣传等服务工作。认定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要进一步完善集聚区发展规划,突出主导产业发展,抓好区内项目建设,不断壮大规模,塑造品牌,提高竞争实力,成为加快服务业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城市功能和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载体。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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