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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准予扣除项目——企业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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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0 16:43:3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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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金,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一起在所得税前按规定进行扣除。
依据:国税函[2000]579号、京国税所[2000]4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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