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同时也利用我公司的一些专长,对外从事机器设备的安装业务,且对这些安装业务可以独立核算。在一次对外安装业务中,客户要求我公司为其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对外安装业务,我公司是应缴纳增值税,还是应缴纳营业税?
答:你公司发生了兼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