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税务网校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正文

广告代理业务的营业额如何确定

2004-07-06 16:17 来源: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

    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免费试听
财税培训
精彩推荐
办税日历